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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公斤差20公斤4人电子地磅“吃秤”遭判刑

更新时间:2013-09-02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537

 50公斤差20公斤4电子地磅“吃秤”遭判刑

  又到了秋收卖粮的季节,但有些本身就是农民的不法之徒却不顾别人种地的辛劳,以“吃秤”方式骗取农民粮食。近日,备受关注的诈骗农民稻谷案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宣判,被告人杨兰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

  今年321日,重庆市江津市人杨兰等4人相邀从重庆来到广安,准备以“吃秤”的方式“收购稻谷”。322日至25日,4人驾驶车辆,自带“头部可伸缩”的电子地磅,在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、杨坪乡等地农户家中以每斤1.32元到1.37元不等的价格“收购稻谷”,骗取农民粮食,共计金额11300元。326日,4被告人采用相同方式在广安区兴平镇一王姓家中刚完成交易后,被一村民识破。经鉴定,该地磅为不合格计重工具,误差为40kg/100kg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杨兰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,骗取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应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但四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且当庭自愿认罪,可从轻处罚,zui终判处杨兰等4人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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